快速取消订单 |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 健康160 > 健康资讯 > 科普 > 事关深港跨境货物运输!3月1日起有新规

事关深港跨境货物运输!3月1日起有新规

转载 来源 : 深圳卫健委 2022-03-01 11:10:34 9406
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供港物资稳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深港跨境货物运输及相关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 跨境司机驾驶货运车辆入境

 

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供港物资稳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深港跨境货物运输及相关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跨境司机驾驶货运车辆入境前应当如实申报作业信息,严格按申报的往返时间、口岸出(入)境。货车入境时,应当按规定张贴深港跨境运输车辆专用标识。入境后,按申报信息定线定点全流程封闭运行。

 

运输作业目的地在深圳的,应当在申报时选择接驳站点,按指定的运输路线行驶,运输作业完成后,按时返回香港。

 

运输作业目的地为除深圳、肇庆以外的“珠三角”七个城市的,在深圳市域内须按指定运输路线行驶直至离深。

 

运输作业目的地为肇庆以及珠三角以外省内其他城市的,应在深圳指定接驳点进行接驳,按指定运输路线驶离。

 

二、接驳司机须先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方可从事跨境运输接驳业务,在申报的指定接驳点接驳,并实施集中居住和闭环管理

 

三、跨境货物运输其他防控措施,按广东省、深圳市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管理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有关文件和接驳点、作业点、指定路线等信息另行在“跨境安”平台和政府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通告规定,或其他疫情防控措施的,将被实施暂停或移除豁免入境隔离备案名单或接驳司机名单的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3月1日0时起施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情况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0号)

 

为保障疫情期间香港生鲜物资运输的安全顺畅,罗湖区建设了文锦渡口岸接驳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的通告》精神,文锦渡口岸从2022年3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提前预约、人车分离、集中接驳”的“全接驳”模式,按照深圳市陆路口岸功能分工,仅为全市运送生鲜物资的跨境运输车辆提供接驳服务。现就跨境货物运输及相关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跨境司机需提前预约。跨境司机驾驶货运车辆入境前应当如实申报作业信息,按申报的时间、口岸入境。

 

二、实施“全接驳”。货车入境时,应当按规定张贴深港跨境运输车辆专用标识。入境后,按申报信息定线定点全流程封闭运行至文锦渡口岸接驳点,交由接驳司机驾车前往作业点装卸货。装卸货完成后接驳司机驾驶车辆返回文锦渡口岸接驳点,交由跨境司机驾驶车辆返回香港。跨境司机在香港和文锦渡口岸接驳点之间往返,接驳司机在文锦渡口岸接驳点和作业点之间往返。

 

三、接驳司机“三点一线”闭环管理。接驳司机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跨境运输接驳业务,在指定接驳点和作业点之间往返,并集中居住,实行集中居住点、接驳点和作业点“三点一线”闭环管理。

 

四、注意事项。请各接驳司机尽快到作业点所在地申报接驳资格并集中居住,避免因未备案和未集中居住而影响接驳业务;请各作业点所在地做好接驳司机的集中居住和集中接送工作,避免因接驳司机不能按时进场而影响运输工作。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情况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End-

「有用就扩散」

 

信息来源:“深圳交通”微信公众号、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U7D54uy2_EbVt.png


App下载-安卓
App下载-iOS
160独家 more
健康160携“云医院”亮相高交会,赋能医...
微课堂 more
如何真正有效地预防龋齿?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ICP备2022097554号)-经营性-2014-0010
深圳市维康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2005-2017 91160.com

粤公网安备440305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