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拉横幅、拿刀捅伤职工,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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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医学界
2025-03-28 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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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不适后,他坚持认为医院存在漏诊、误诊问题,便携带横幅和水果刀,来到了医院……
身体不适后,他坚持认为医院存在漏诊、误诊问题,便携带横幅和水果刀,来到了医院……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21日发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患者秦某曾在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济民医院就诊,事后怀疑自己被该院漏诊、误诊,于2024年4月1日带着横幅和水果刀前往医院讨要说法。
期间,白水县济民医院副院长赵某、救护车司机丁某上前劝阻,但秦某扬言“谁阻挡挂横幅就和谁弄死活”。最终,丁某被他连捅数刀后受伤,达重伤二级标准。
法院最新公布的一审判决显示,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刀具和横幅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书/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医学界”梳理发现,这起案件的起因,与秦某的两次就诊经历有关。
第一次就诊发生在2017年9月13日至9月24日,他因交通事故受伤在白水县济民医院急诊检查后住院治疗,诊断为外伤性头痛、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高血压病、颈椎病骨质增生和腓骨骨折。
治疗期间,除了外部检查,医院还为秦某进行了颅脑CT、心电图、颈椎MRI和胸部X光片检查,以及左踝关节正倒位检查。
直到2020年元月24日,秦某因其他疾病在另一家医院治疗时,发现CT报告载明其“左侧第5、6、7后肋陈旧性骨折愈后。”
据此,秦某认为自己的身体不适,系白水县济民医院2017年9月漏诊所致,因此于2020年3月向当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但法院驳回了秦某这一诉请,理由是:无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存在误诊、漏诊问题,亦无证据证明秦某的陈旧性骨折系2017年交通事故所致。
实际上,除了当地县法院,秦某的上述、申诉还被中院、省院接连驳回,但他坚持认为自己的身体不适,与白水县济民医院2017年的漏诊、误诊有关。
案发前几天,他曾与白水县济民医院的有关负责人沟通过,但未取得结果,便在2024年4月1日早9时许,携带事前准备好的横幅和水果刀前往医院讨要说法。
法院披露,该横幅内容为“铲除不法行医确保救治无患。注:本人在车祸中被白水县济民医院不法行医”。
在悬挂横幅时,医院副院长赵某、救护车司机丁某前来劝阻,希望他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但秦某扬言,“谁阻挡挂横幅就和谁弄死活”。
听罢,两位工作人员返回医院。副院长赵某日后回忆,他当时不想和秦某发生冲突,只是想在对方挂完横幅后再出去扯下来。
于是,见秦某挂上横幅后,赵某再次与救护车司机丁某出面,试图将横幅取下。此时,蹲守在旁边的秦某见状,起身从裤兜中掏出事前准备的刀具向二人捅去。
由于事发突然,赵某赶忙跑回医院拿工具防身,并呼唤丁某“向医院跑”,但丁某一直被追赶,只能向医院对面跑去。
在此过程中,秦某持刀捅向丁某数刀。逃离时,丁某还不慎摔倒,也将秦某绊倒,但秦某起身后仍继续持刀行凶,致丁某严重受伤。最后,副院长赵某拿着铁棍追了过去,与刚好路过的交警大队成员,一起制服了秦某。
后经司法鉴定,丁某全身有五处受伤,包括右侧胸壁肩锁关节处、腋后线肋弓平面处、右侧髂嵴处、左侧胸壁腋下腋后线处、左侧侧腹壁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秦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在起诉书中,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曾指控被告人秦某犯故意杀人罪,但法院最终在讨论、审理后将该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而非量刑更重的故意杀人罪。
对此,陕西省白水县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给出了相关依据:在区分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伤害时,关键在于审视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并受此意志支配实施了积极的行为。
按照这一依据,法院结合本案,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释。
从犯罪动机与目的来看,秦某因其认为的医疗纠纷得不到解决而上门讨要说法,其目的是解决纠纷获取补偿,而非剥夺他人生命,其主观上没有追求杀人的犯罪动机;
从案发过程来看,在悬挂横幅受阻时,秦某的言辞“横幅非挂不可,谁挡我就和谁弄死活”虽显激烈,但其指向并不明确,缺乏针对特定个体的伤害或杀意。其激烈言辞更多是为了阻止他人干涉其行动,并起到警告或震慑作用;
从行为表现及后果来看,当横幅被摘取后,秦某与保安发生冲突,在激愤之下追撵并使用刀具捅刺。然其在路人制止后即停止进一步伤害行为,而非持续伤害追求剥夺他人生命的后果发生;
从心理及行为特点来看,秦小宝的行为呈现突发性和临时性特征,是否定故意杀人罪,更应当考察行为造成的结果和手段以及行为过程的恶劣程度。
此外,故意伤害罪侧重于对他人身体健康的侵害,故意杀人罪则直接关涉对他人生命权的剥夺。
法院表示,在本案中,秦某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伤害后果,但并未达到剥夺生命权的程度,且其行为更多是在情绪激动下的过激反应,而非预谋已久的犯罪行为。
基于秦某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因此,该案件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