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取消订单 |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 健康160 > 健康资讯 > 新闻 >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淘汰标准”出炉?三部委最新发文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淘汰标准”出炉?三部委最新发文

转载 来源 : 医学界 2022-04-27 19:30:28 1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将有序扩大,到2022年底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这份,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将有序扩大,到2022年底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这份,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共同制定的《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除了明确到2022年底,力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到“十四五”末,全国范围内重点病种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的工作目标,此次《方案》还公布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名单,89家三甲医院上榜。

 

 

建设范围扩大:

专科类别不再以6大区域设限

 

根据《方案》,首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覆盖省份扩大了。

 

根据2019年11月5日发布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第一批的8个试点省份分别为福建、河北、山西、辽宁、安徽、河南、云南、新疆。

 

在此基础上,2021年加强了西南、西北、华北、中部地区布局,新增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

 

此次《方案》则进一步提出:2022年,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完成全国规划布局,力争覆盖所有省份。

 

其次,重点病种的覆盖范围也扩大了。此次《方案》提出,重点建设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创伤、妇产、骨科、传染病、口腔眼科、精神卫生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同时根据群众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具有多个专业类别、有较强综合性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而原国家卫计委2017年2月6日公布的《“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中要求的是: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在医、教、研、防、管理上均领先的综合医院,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内,每个区域遴选在医、教、研、防、管理上均领先的医院,按照儿童、肿瘤、心血管、妇产、传染病、口腔、精神等专科设置相应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的具体数量与类别根据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确定。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则提及,“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区重点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超过3家”。

 

最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如何进行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明确。《方案》指出,坚持“地方政府主建、输出医院主营、依托医院配合”,举办独立医疗机构,依托当地现有医疗资源,引入输出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授权输出医院统筹调度依托医院人、财、物等相关资源。

 

由输出医院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运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省级政府则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建设负总责,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以地方筹集为主的建设资金不留缺口。

 

根据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副司长孙志诚在4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的公开发言,对于每一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分阶段给予资金支持,累计不超过5亿元。

 

面临新要求:将参与国考、

推行DIP或DRG改革、实行退出机制

 

一直以来,在管理制度方面,国家赋予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许多自主权。

 

比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薪酬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建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技术应用政策,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按政策规定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拓展性使用等。

 

不过,此次《方案》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提出了一些新要求。

 

比如,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面参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专项考核评价制度,加快构建注重内涵的医院投入模式、追求质量的医院发展模式、精细化管理的医院运行模式;

 

派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人员收入可不纳入输出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

 

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等改革。建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与医保经办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付费标准;

 

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考核评价,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减少重点疾病外转、疑难病症诊治、医疗技术提升、医疗服务辐射等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和通报。对考核评价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国家将对有关地方和输出医院进行约谈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仍达不到要求的项目,要实行退出机制。

 

但此次《方案》也明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可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一定的特需医疗;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突出的输出医院,优先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

 

以下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名单:

 

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1.北京医院

2.北京协和医院

3.中日友好医院

4.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6.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7.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8.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9.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10.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11.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12.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13.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4.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15.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16.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17.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18.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9.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20.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2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22.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23.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24.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5.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6.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7.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8.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29.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30.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31.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32.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33.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4.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3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3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37.北京积水潭医院

3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3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40.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4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4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4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44.天津市肿瘤医院

4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6.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4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48.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49.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5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51.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52.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5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5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55.江苏省人民医院

56.南京鼓楼医院

57.浙江省人民医院

58.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59.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60.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6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6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63.山东省立医院

6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5.广东省人民医院

66.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67.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68.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69.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二、中医医院

1.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2.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3.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4.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5.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6.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8.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9.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10.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11.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12.江苏省中医院

13.浙江省中医院

14.广东省中医院

15.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6.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7.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8.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院)

19.陕西省中医医院

20.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院)


App下载-安卓
App下载-iOS
160独家 more
医路相伴广州金丝带项目 │ 关爱癌症儿...
微课堂 more
白带异常?月经不调?不注意这点小心拖...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ICP备09019668)-经营性-2014-0010
深圳市宁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2005-2017 91160.com

粤公网安备440305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