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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医生拒借除颤仪,哮喘老人抢救无效去世!上海的这名医生,是对还是错?

转载 来源 : 医脉通 2022-04-01 19:02:07 1
网上的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3月30日上午8时左右,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小区804室有一人急性 哮喘 发作,用了气雾剂无好转,且症状越来越重,邻居帮忙呼叫了120。 此时,有负责做核酸
 

 

网上的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3月30日上午8时左右,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小区804室有一人急性哮喘发作,用了气雾剂无好转,且症状越来越重,邻居帮忙呼叫了120。

 

此时,有负责做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刚好到达,迅速为其开展心肺复苏。

 

随后,有一辆120救护车到达小区,但是,不是来救804室哮喘病人的,而是202室病人呼叫的。

 

当这边804室的救助者,向120急救医生要求借用除颤仪时,急救医生拒绝出借,接到202室病人后,毅然离去。

 

9点40分左右,804室呼叫的救护车到场,抢救无效,患者病逝。

 

 

以上事件经过是微博上的爆料,不仅有详细的时间线,还有视频佐证。

 

那么,这件事情的网传情节是否属实呢?

 

今天(3月31日)上午,官方发布了调查情况说明,网传消息基本属实。

 

并且指出:这名医生当时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但如此处置实属不当!对急救医生由于经验不足、处置不当未能及时出借车载除颤仪施救患者深为抱歉!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

 

图源:上海浦东新区卫健委

 

这是一个悲剧,不管医学技术上的结局如何,从医学伦理上来看,这的确都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这一点毋庸置疑,也不接受反驳。

 

我曾经说过,疫情就是一场考试。

 

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也考验着医生的处事应变能力和责任担当。

 

毫无疑问,在这起事件中医生应变有误,处理失当,被停职反省,无话可说。

 

但说句心里话,这时候停职也不全是坏事,某种角度来看是一种好事,疫情之下,累死累活,刚好可以休息一下。

 

谴责别人很容易,但找出事情发生的深层原因很难。这起事件,外行人看热闹,只有内行人才知个中酸楚。

 

为什么这么说?

 

很多表面看起来荒诞的事情,其实背后都有其一定的逻辑。

 

因为此类事件,是结果决定开始的。

 

大家试想一下,如果当时202室病人在急救途中或疾病发展过程中也出现危险或室颤,需要除颤仪,那这位急救医生会面临什么下场?

 

202室病人家属,还会那么通情达理吗?会放过他吗?

 

既然是急救,说明病人的病情都是比较危重,充满不确定性的变数,身为急救医生,敢有半点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

 

虽然804室哮喘死者家属表示,其已与202室病人家属协商同意先救。那是没出事,一旦他们那边出事,我敢肯定,一句“我不是医生我不懂”,就会翻脸比翻书还快。

 

那么,接受120调度的急救医生,可不可以、该不该、能不能、自作主张地变更急救对象呢?

 

我的答案是:不能!(当然,如果你有不同观点,可以留言区讨论)

 

因为,“灵活”的规则等同于无规则,“弹性”的标准不具备“标准”的意义。在一个没有标准、规则失守的情况下,会让坚持原则的人寸步难行。

 

为什么?

 

我说一个事例,你就明白了。

 

去年1月2日,江西上饶市信州区发生一起车祸,肇事驾驶员拨打了120。

      

这时候,一位路人刚好路过,这位路人又刚好认识上饶和康医院的一名骨科护士,于是就好心地急忙打电话给那名护士,让她们医院赶紧派车过来救人。

 

上饶和康医院接到这位路人报警后,几分钟内就迅速赶到,将患者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随后,上饶市120急救中心指派的市人民医院急救车到达现场,未接到患者后,空诊返回。

 

这本是一个“一方有难,多方救助”的感人故事,也是一场120院前急救与时间赛跑的正能量事迹吧?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动人故事,都会有一个感人的结局。

 

那名患者在和康医院治疗了12天后,仍感疼痛不适,于是就出院,到上饶市人民医院检查,发现有多处骨折,但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已给康复带来了困难。

 

这下,患者的儿子不干了,认为当时拨打的是120急救,和康医院属于违规急救,于是进行了投诉。

 

上饶市卫健委接诉后,展开了调查,认为:和康医院接到路人报警电话,在未向市120急救中心报备、未得到调度指令的情况下接诊病人,不符合有关程序要求,造成了不良影响。

 

随后,卫健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调度及出诊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给予上饶和康医院急诊科通报批评,对该院急诊科主任进行约谈,责令和康医院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急诊科科室负责人扣发绩效奖金500元,当班出诊医务人员每人扣300元。并要求两家医院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给予开除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看到没有,因为第一时间到达车祸现场快速接诊救治病人,却上到科主任,下到小医生,集体被罚。

 

这种结果,谁给说法?

 

试想一下,和康医院接到路人报警求助,派车救人有错吗?

 

如果接到求助电话置之不理,患者出了问题,那又会是怎样一个结局?

 

那会不会又被戴上“推诿病人”的大帽子,谁担得起这样的指责?

 

院前急救是需要讲规矩的,不是你想救就可以随便去救的,必须遵循原则,完善程序。特殊情况,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要向120指挥中心报备沟通,取得许可。否则,一旦出事,不管被哪一方找麻烦,那就是大麻烦。

 

所以,不要听“站着说话不腰疼”网民的所谓“正义谴责”和“道德鞭挞”。当责任不在自己身上,后果由别人承担时,谁都会一身正气,冠冕堂皇。

 
李连杰的《投名状》中,我觉得庞青云的那句台词,如同医生写照。他说,我十几年来都走在满是裂纹的冰面上,我踩的每一步,脚底下都嘎吱嘎吱响,我不清楚哪一步,冰就会碎,我就会万劫不复。我每一晚都梦见刀锋划过我的脖子,往前望去,看不到对岸,往后望去,早已远离来时的路,前无进路,后无退路,每一步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每一天都在生死边缘打转。一个每天待在湖中心,如履薄冰,一步踏错就得领盒饭的人,他想问题的角度和那些吃饱了饭剔着牙线嚼舌根子的网民,看问题,当然不一样。
 

我们现在有一句常挂嘴边的话:“技术问题可以容忍,职业道德问题不能容忍”。可究竟什么是道德问题?我相信没有哪位医疗卫生行业管理者,能给出一个一成不变的答案,一个绝对4K清晰的边界。

 

因为,这个世界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所以,聪明人不会轻易对人对事下定义贴标签。

 

如果说这件事给我们医生、尤其是急救医生带来什么教训和启示,那就是,千万不要把一些规定当成挡箭牌,有些时候,不遵守规定是你的错,遵守规定还是你的错。

 

总之,只要闹出舆情来,你理由再多都没有用,上面总会追责的。所以,遇到突发情况,一定要多动脑子,权衡利害,灵活处置,尽量不要闹出舆情来。

 

风往哪吹,草就往哪倒,年轻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风,到后来才知道,我们其实都是草。

 

说句实话,现在的医生,第一要素早已经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保住饭碗,如履薄冰之下,避免跌入悬崖。

 

记得我刚刚入职的时候,在一家小二级医院。

 

那一年的第一个五一七天长假,只有我一个医生上班,没有二线,内外儿急诊住院都管。

 

当时30多名病人在输液治疗,我正在救治一名创伤出血患者,大厅还有五六位青霉素皮试患者。

 

这时,医院外面街上有一个人抽搐晕倒,路人跑来一定要医院唯一在岗的我,丢下几十号病人出去救治。

 

我表示不能离开,要他拿担架出去叫人一起抬来医院,结果病人被抬来不久,患者十几个家属就随后赶来,对我轮番怒骂。如果我不是正在对患者进行处理,估计一顿好打跑不掉。

 

患者一周出院以后,家属仍然不依不饶地在院领导面前,对我进行投诉谴责,甚至恐吓。

 

结果,领导为了息事宁人,把我喊到家属面前,将我骂得一塌糊涂。拍桌子怒斥:“没想到你竟然会犯这种错误,怎么能见死不救?”

 

我心里实在委屈,被骂不过,就回了一句嘴:“要是出去,万一有青霉素皮试患者过敏死了,怎么办?”

 

院长一听,一愕,震怒:那活该你倒霉!

 

为什么上海的那名急救医生,这么“冷血”,不敢、不愿、不肯借除颤仪给别的患者?

 

这就是答案!

 

现实中,所有不能解决医生后顾之忧的道德杀伐,其实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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