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50例(浙江45例,其中绍兴市39例、宁波市6例;内蒙古3例,均在呼伦贝尔市;广东2例,均在东莞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广东东莞市)。
①请12月5日以来有广东东莞旅居史,11月28日以来有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旅居史,尤其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佛人员;
②曾在12月4日乘坐CZ3226次航班到达深圳宝安机场的人员;
④所有粤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
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下地区来(返)佛人员请注意
以下地区以下日期以来的来(返)佛人员请主动报备,并配合疫情管理措施:
11月12日:上海;
11月13日: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
11月19日:河北石家庄鹿泉区;
11月20日:江苏苏州;
11月21日:江苏徐州;
11月21日:浙江宁波;
11月22日:浙江杭州;
11月24日:内蒙古通辽;
11月26日:黑龙江哈尔滨;
11月27日:陕西西安;
11月28日:北京;
11月28日:陕西咸阳;
12月3日:广西南宁、梧州、岑溪、崇左;
12月4日:福建泉州安溪;
12月5日:江苏南京。
12月14日,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发现一例境外输入奥密克戎阳性病例。
病例,男,67岁,家住越秀区华乐街天胜村65号。11月27日从国外入境,集中隔离期间多次核酸检测均阴性。12月11日,解除隔离后乘飞机(CA1837)返回广州,闭环转运至越秀区家中居家隔离;12日,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例行采集核酸标本,13日凌晨通报结果初筛阳性,经市、区疾控中心重采样复核结果均为阳性。病例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经进一步检查和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
广州市疾控中心对该病例的鼻拭子进行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和序列分析,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报国家疾控中心确认,检出新冠病毒为奥密克戎变异株。
截至12月14日12时,累计排查到重点场所筛查人员10544人,已出结果均为阴性。累计采集环境样本132份,128份环境样本检测结果阴性,4份阳性均为病例住所发现。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我市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严格交通防控。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从严从紧进行管控,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大朗镇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五、强化“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强化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和留观要求,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流行病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和交接转诊工作。零售药店强化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大朗镇辖区内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
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市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大朗镇暂停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娱乐场所开放,餐饮单位暂停堂食。
七、严管特殊机构。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
九、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配合核酸检测。有关风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中国内地检出“奥密克戎”
一图了解如何应对
佛卫宣全媒体团队
来源:人民网科普、广东发布、东莞卫生健康局、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
编辑:黎嘉雯
审校:高为慧、叶志冰、蔡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