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取消订单 |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 健康160 > 健康资讯 > 科普 > 东莞工厂老板们请注意,这些企业是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重点!

东莞工厂老板们请注意,这些企业是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重点!

转载 来源 :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1-10-15 18:01:36 7593
近期,省内某企业发生一起疑似职业性化学中毒事件,造成2名劳动者视力严重受损、多名劳动者生化指标异常。 事后经调查,该企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一、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环节缺

 

 

近期,省内某企业发生一起疑似职业性化学中毒事件,造成2名劳动者视力严重受损、多名劳动者生化指标异常。
 
事后经调查,该企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一、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环节缺失。事发企业主要经营服装面料加工,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导致职业病危害防控“先天不足”。

二、生产使用化学品种类多、用量大,特别是由于生产设施设备布局不合理、场所通风排毒能力不足,现场甲醇浓度严重超标,最高超标达31.9倍。

三、现场管理水平差,未为劳动者规范选配防护用品;劳动时间安排不合理, 1名视力严重受损的劳动者发病前已连续作业13小时。

 

 
为吸取类似中毒事件教训,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开展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结合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行动要求,市卫生健康局决定2021年10月上旬,在全市开展以职业性化学中毒为主的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为此,市卫生健康专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每位劳动者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东莞制造业企业众多,职业性化学中毒是防治重点。近年来我市也发生过几起化学中毒职业危害事故。
 

比如:

资料图 
 
某企业丙烯酰胺配制和使用玻璃灌水作业岗位,发生5名员工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
某企业使用“去渍剂”手工擦拭清洁塑胶件岗位,发生5名员工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
某企业发生4名员工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
某企业发生一例甲醇职业性化学中毒事件。
 

这些职业病危害事故共同特点:

一是使用含易致周围神经损伤的丙烯酰胺、正己烷毒物作为生产原辅料;
二是这些毒物不但可通过呼吸道吸收,而且还可通过皮肤吸收中毒,同时具有隐蔽性强,易群发中毒;
三是作业场所为空调房,通风不良,毒物易聚积在车间空气中,员工无有效呼吸防护,手工作业皮肤沾染吸收等是导致该类群发性中毒的直接原因,长时间接触和加班是导致该类群体性中毒的间接原因。
 
下面划重点了
哪些企业将成为治理重点?
 
 
纺织制鞋箱包制造家具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电镀印刷造纸等行业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较为突出的企业。
 
特别是使用含苯、1,2-二氯乙烷、甲醇、正己烷、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有机锡等原辅材料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物等危害因素的企业。
 

 

这些天,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已经行动起来,深入重点企业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立案查处,震慑违法行为。
 
 
市卫生健康局表示,正通过专项行动结合常态化防治,推动相关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
 
目标在2021年底前实现“4个95%”的工作目标,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率,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等工作指标均达到95%以上。
 
下面,莞小卫把企业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表贴在下面,请企业主们对照排查,消除职业病隐患。
 
毕竟,职业病防治到位,是既有利于企业发展,也有利于工人身体健康的大好事!
 

 

企业预防接触有机溶剂职业中毒工作指引

 
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基础上,为预防接触有机溶剂职业中毒,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滑动查看)

 

一、做好有机溶剂使用准入风险管理

(一)查看有机溶剂职业健康评估资料

用人单位要充分识别采购的有机溶剂中具体化学品品种,通过MSDS或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进行识别。详细了解其毒性特征,评估其在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和环境条件中存在的职业健康风险。

 

(二)查看合同告知、公告栏、警示标识和培训

1.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在合同中告知劳动者。

2.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

3.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的规定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4.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多发、易发、群发性职业中毒化学品使用管理

(一)避免使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化学品,使用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

 

(二)警惕代号型有机溶剂,对不明成分的化学品,应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

 

(三)苯、正己烷、硫化氢、甲醇、三氯乙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是职业性化学中毒防控重点。

 

(四)空调车间作业、密闭空间作业是防控群发性化学中毒难点。要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重点预防正己烷、硫化氢、甲醇、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等化学品所致群发性职业中毒。强化急性化学品中毒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三、尽量采用自动化和机械化操作

提倡工艺革新与改进,减少人员直接接触的机会和接触人数。

 

 

四、强化车间全面通风换气和局部抽排风

(一)对有机溶剂使用场所进行全面通风换气。采取集中空调系统的工作场所,新风量应不低于每人30m3/h,换气次数应不少于12次/h。

 

(二)对化学品散发源进行设备密闭、设置局部抽排风,减少有机溶剂的逸散和挥发。密闭设备内要有一定排风量,保持处于负压状态;排毒罩要求控制风速在0.25~3m/s之间。

 

 

五、做好个体防护

应按《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配置呼吸和皮肤防护用品。呼吸器面罩的指定防护因数(APF)选择应与工作场所有机溶剂危害程度为基础。

 

 

六、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

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七、做好上岗前、在岗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需进行妥善处理和安置。

 

 
扫描二维码查看
企业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表

 

防治职业病

企业和劳动者均受益!

让我们一起

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文/东莞日报 

 


App下载-安卓
App下载-iOS
160独家 more
健康160携“云医院”亮相高交会,赋能医...
微课堂 more
如何真正有效地预防龋齿?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ICP备2022097554号)-经营性-2014-0010
深圳市维康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2005-2017 91160.com

粤公网安备440305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