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环节缺失。事发企业主要经营服装面料加工,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导致职业病危害防控“先天不足”。
二、生产使用化学品种类多、用量大,特别是由于生产设施设备布局不合理、场所通风排毒能力不足,现场甲醇浓度严重超标,最高超标达31.9倍。
三、现场管理水平差,未为劳动者规范选配防护用品;劳动时间安排不合理, 1名视力严重受损的劳动者发病前已连续作业13小时。
比如:
这些职业病危害事故共同特点:
企业预防接触有机溶剂职业中毒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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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有机溶剂使用准入风险管理
(一)查看有机溶剂职业健康评估资料
用人单位要充分识别采购的有机溶剂中具体化学品品种,通过MSDS或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进行识别。详细了解其毒性特征,评估其在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和环境条件中存在的职业健康风险。
(二)查看合同告知、公告栏、警示标识和培训
1.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在合同中告知劳动者。
2.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
3.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的规定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4.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多发、易发、群发性职业中毒化学品使用管理
(一)避免使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化学品,使用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
(二)警惕代号型有机溶剂,对不明成分的化学品,应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
(三)苯、正己烷、硫化氢、甲醇、三氯乙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是职业性化学中毒防控重点。
(四)空调车间作业、密闭空间作业是防控群发性化学中毒难点。要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重点预防正己烷、硫化氢、甲醇、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等化学品所致群发性职业中毒。强化急性化学品中毒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三、尽量采用自动化和机械化操作
提倡工艺革新与改进,减少人员直接接触的机会和接触人数。
四、强化车间全面通风换气和局部抽排风
(一)对有机溶剂使用场所进行全面通风换气。采取集中空调系统的工作场所,新风量应不低于每人30m3/h,换气次数应不少于12次/h。
(二)对化学品散发源进行设备密闭、设置局部抽排风,减少有机溶剂的逸散和挥发。密闭设备内要有一定排风量,保持处于负压状态;排毒罩要求控制风速在0.25~3m/s之间。
五、做好个体防护
应按《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配置呼吸和皮肤防护用品。呼吸器面罩的指定防护因数(APF)选择应与工作场所有机溶剂危害程度为基础。
六、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
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七、做好上岗前、在岗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需进行妥善处理和安置。
防治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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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莞日报